******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生物高蛋白饲料原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生物高蛋白饲料原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备案代码:2309-420822-04-01-618596)位于湖北省沙洋******有限公司厂地,该公司已关停,相关设施设备已清除。项目实施后可实现年产80000t生物高蛋白饲料。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主体工程:新建2条共8万t/a生物高蛋白饲料原料生产线,包括水解、中和、烘干、包装等工序。其中水解、中和区位于生产装置区,共3层,占地面积600m2。烘干、包装位于厂房5(2套,占地面积810m2)、厂房6A(2套,占地面积1200m2),共1层。
******办公室、化验室、食堂、宿舍。
储运工程:新建盐酸罐区,设盐酸储罐4台(最大储量400t/台),最大存储量1600t。改造现有仓库为原料库(厂房1、厂房2),占地面积约5000m2,高6m。改造现有仓库为辅料库(厂房3、厂房4),共2座,占地面积共约2000m2,高5.5m。改造现有仓库为成品库,属于厂房6B,占地面积1300m2,高6m。
公用工程:雨水依托厂区现有雨水管网,进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排回用。项目设4套烘干机,采用市政管网提供的天然气作为燃料供热,水解工序采用1台6/h临时生物质锅炉提供蒸汽供热,待沙洋县集中供热项目正式运营后拆除。
环保工程:
废气:水解废气经一级碱洗+二级水洗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盐酸罐区废气、中和废气经一级碱洗+二级水洗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拌合、烘干、包装废气经旋风+水膜+一级水洗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3-DA006)排放;临时锅炉废气经布袋+一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7)排放。
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地面清洗废水、临时锅炉软水制备浓水、临时锅炉排污水经废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至蛋白液稀释;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固废:废包装材料、旋风及布袋除尘器收尘、临时生物质锅炉燃烧炉渣经收集后外售;废水收集池污泥经压滤后送垃圾填埋场填埋;临时生物质锅炉废离子交换树脂由供应商回收。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含油抹布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新建4m2危险废物暂存间。
项目类别为C1329其他饲料加工,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9万元。
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的环境管理过程中,你公司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保措施和要求,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控制施工废气、施工废水、施工噪声、施工期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水解工序废气、中和工序、静置工序、盐酸储罐废气、拌合、烘干、包装工序废气、临时锅炉废气。水解工序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通过一级碱喷淋+二级水喷淋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中和工序、静置工序、盐酸储罐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通过一级碱喷淋+二级水喷淋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拌合、烘干、包装工序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通过旋风+水膜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3-DA006)排放。临时锅炉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通过布袋+一级碱喷淋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7)排放。
加强无组织措施管控:采取生产装置区和厂房封闭并安装集气罩装置等措施减少上料、卸料、入库等过程无组织粉尘。
项目含酸废气排气筒(DA001)中HCl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含尘废气排气筒(DA002)中颗粒物、SO2、NOx参照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重点区域标准;临时生物质锅炉废气排气筒(DA003)中颗粒物、SO2、NOx执行《生物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2-T1906-2022)中相关标准。项目产生的恶臭、异味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标准。
(三)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废气处理废水、地面清洗废水、临时锅炉软水制备浓水、临时锅炉排污水,经废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至蛋白液稀释。厂区采取雨污分流、污污分流,雨水经厂区周边截排水沟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由沙洋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排入西荆河。废气处理废水、地面清洗废水、临时锅炉软水制备浓水、临时锅炉排污水经废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蛋白液稀释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及沙洋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较严值。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风机等工作时产生设备运转噪声。项目东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废包括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尘、废水收集池污泥、临时锅炉炉渣、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含油抹布、生活垃圾等。
项目危险废物为废矿物油及废矿物油桶、含油抹布,产生量共0.22t/a,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供应商回收。企业新建危废暂存间4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GB18597-2001)要求设置暂存间。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尘、临时锅炉炉渣经收集后外售。项目生产废水经废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收集池产生的污泥定期清理,经板框压滤后得到含水率约60%的污泥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一般固废暂存区按要求做好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措施,不得露天堆放。
(六)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及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地面分区防渗处理,储罐区、装置围堰区、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其他区域采取简单防渗,预防污染物进入土壤和地下水。储罐区设置655.2m3(42m×13m×1.2m)围堰并进行防腐防渗,水解、中和区设置0.2m高围堰,新建事故应急池217.6m3。建立风险防控系统,编制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进行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加强各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依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环水体[2016]186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的要求,按照规定的时限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意见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应当纳入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由于沙洋县集中供热项目正在实施中,企业应切实履行集中供热项目相关政策要求,在集中供热项目正式投产后,临时锅炉应予以拆除。
(七)严格控制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项目颗粒物排放量为2.426 t/a,SO2 排放量为0.497 t/a,NOx排放量为9.297 t/a。
(八)规范排污口设置和标识建设,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建立包括废气、废水等各类污染源的监测管理体系。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排污许可申报。主体工程竣工后、正式投产或运行前,你公司需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各类环保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经营方式、防治污染和生态恢复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荆门市生态环境局沙洋分局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