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县新材料产业示范园(二期)项目EPC总承包沙洋县新材料产业示范园(二期)项目EPC总承包(JMSY-202502FJ-******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JMSY-202502FJ-******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沙洋县新材料产业示范园(二期)项目EPC总承******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申请专************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沙洋经济开发区中部,北至工业八路,南至新港大道(工业十路),西至工业五路,东至工业三路。 建设规模:新建厂房建筑面积约13.73万㎡;新建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停车位等配套设施工程。 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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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新建厂房建筑面积约13.73万㎡;新建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停车位等配套设施工程。对区域内所有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进行专业设计(含项目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编制工程竣工图、竣工验收等工作)、测绘、采购、安装及施工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 标段划分:无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4-07 00-00-00 合同估算价:82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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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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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新核发的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联合体投标人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须分别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测绘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测绘任务的成员):具备测绘(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4)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业绩要求:
(1)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1项类似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或项目投资额≥4亿元的工业或公共建筑业绩。含EPC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等其他证明材料);
(2)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1项类似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或合同金额≥4亿元的工业或公共建筑业绩。含EPC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等其他证明材料)。
5、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该负责人与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2)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5)施工其他人员:配备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各1名,安全员3名。安全员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其他人员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6)施工单位配备人员须进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并提供网页截图;
******事务所出具的审计(财务)报告(提供扫描件)。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以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7、信誉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要求):
(1)未被责令停业的;
(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
(4)近三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提供网页截图);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须到荆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理网员注册,投标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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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一服务指南一办事指南(建设工程)一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证照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3月01日至2025年03月24日08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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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2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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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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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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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28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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