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平和县崎岭乡新圩桥改建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21号东湖大厦12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4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兴海湾漳州采购(2024)014号
项目名称:平和县崎岭乡新圩桥改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5.2222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5.2222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平和县崎岭乡新圩桥 改建工程 | 1.00 | 952222元 | 项 | 建筑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否
节能产品:否
环境标志产品:否
信息安全产品:否
信用记录: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要求谈判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二类乙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谈判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工程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9日至2024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21号东湖大厦1207室
方式:线下报名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4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北路103-39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4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北路103-3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自行采购项目,诚邀供应商前来参加,如有不清楚,请电话联系。本项目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上发布采购公告。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委员会
地址:平和县崎岭乡新南村
联系方式:林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21号东湖大厦1207室
联系方式:小黄/******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黄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