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9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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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4319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绿氢制备和应用研发基地 | 钟祥市协企联盟产业园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一)主体工程: 1、新建3#生产车间,含辅助用房。其中,生产区主要进行电解制氢装置控制柜/整流柜电源、制氢电源(集装箱)的总装配。辅助用房布置云数据及制氢功率测试平台等配套设备。 2、组件板清洗、外表涂覆三防漆工序依托现有1#生产车间,生产废气处理依托现有集气罩+密闭室引风机+集气管道+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DA001)排放。(二)储运工程: 1、原辅材料存放区、成品缓存区、待发货区位于3#生产车间内。 2、危险化学品存放间(包括线路板清洗剂、线路板保护漆等)依托现有危险化学品存放间。 (三)辅助工程:依托现有办公楼。 (四)公用工程:给水设施、排水设施、供电设施等依托现有。 (五)环保工程:生活废水处理依托现有、废气处理、噪声治理、固废暂存(危废间依托现有)等设施。 本此扩建项目设计年生产600台/套电解制氢装置控制柜/整流柜电源,年生产120台/套制氢电源(集装箱)。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对大气污染源防治管理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施工场地的粉尘物料均应用帆布覆盖。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粉状材料做到文明装卸、专人管理,不得露天堆放。 运营期组件板清洗、外表涂覆三防漆工序位于1#生产车间内。 冷却水套、电器元件组件板制作、线路板外表防护、电器元件组件板清洗(超声波清洗机清洗)产生的综合废气,依托现有密闭室引风机+集气管道+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焊接工序烟尘,经集气罩收集+袋式过滤处理后,并入现有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危险废物暂存间逸散废气,依托现有密闭室引风机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装配灌胶、固化废气,经密闭室引风机+集气管道+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DA002)排放。 上述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和“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相关限值要求。 严格控制生产废气无组织排放,加强衔接口密封等措施控制,同时安装轴流换气扇加强车间通风。按照要求及时更换活性炭等环保处理装置原料,确保具备合格的处理能力。木箱包装制作废气,主要为胶合板、木方切割下料过程产生的木屑粉尘,依托现有木工带锯机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A.1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规定,周界外VOCs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规定。 严格落实《报告表》水污染防治要求。加强对水污染源防治管理措施,全厂采用“雨污分流”系统。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收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运营期厂区初期雨水汇入南湖新区协企联盟产业园市政雨水管道;项目铜排、管材原材料进场水压检测排水和终检调试循环冷却水系统作为清净下水,全部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环境。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定员,不新增办公生活污水。公司现有项目办公生活污水经厂区国标化粪池处理,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钟祥第二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要求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钟祥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切实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应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相应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3、加强设备维护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后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妥善利用和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资源化综合利用。废涂料/胶料包装物、废活性炭、清洗废液等属于危险废物,依托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存放,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 (HJ2025-2012)的有关规定建设危废暂存间,按其规定进行管理。收集时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运输要求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包装形式,集中到危险废物仓库暂存,并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办公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