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公交二期充电桩(汽车南站)建设项目二标段
招标文件澄清
1、“二标段工程最清单(低压部分)”中第二项电力电缆型号“YJV22-9*120+2*70”与第三项电力电缆头不一致,最终供货电缆型号是否应为“YJV22-3*120+2*70”,与电力电缆头型号保持一致;
答:为清单描述误将3写成了9,在定额子目中电缆主材为YJV22-3*120+2*70,电缆型号规格应与电力电缆头型号规格保持一致。
2、“二标段工程最清单(低压部分)”中第三项电力电缆头数量6个明显少于设备所需数量,14台160kw一体式直流充电桩实际应需 28个电力电缆头,请问是本次进行工程量修改还是后续结算时按实际所需数量结算;
答:电力电缆头6个是指从1#箱变至4台充电桩线段的,此段为2个,2#箱变在10台充电桩的中间,所以此处有2段共4个电缆头。到充电桩的电缆头已包含在设备安装里面。
3、本次项目报价是否包含设备仓储费、转运费(仓库到施工现场)、装卸费,充电设备安装费、电缆敷设费、电缆沟开挖费等施工费,还是仅需投标单位提供清单所需充电桩、电缆及电力电缆头等,不含施工安装,仅含充电调试;
答:本次项目报价包含设备仓储费、转运费(仓库到施工现场)、装卸费,充电设备安装费、电缆敷设费等设备采购及安装的全部费用。
4、本次投标是否必须采用广联达软件进行报价?是否可以直接在“二标段工程最清单(低压部分)”的表格中填写单价及合价进行报价。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