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沙洋县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EPC总承包湖北省沙洋县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EPC总承包(JMSY-202408QT-******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JMSY-202408QT-******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沙洋县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沙洋县行政审批局以沙审批字【2024】1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沙洋县水产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沙洋县 建设规模:湖北省沙洋县2024年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本编制、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及保修等相关服务。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湖北省沙洋县2024年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本编制、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及保修等相关服务。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9-20 00-00-00 合同估算价:4950.00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银行备案的从事企业征信和信用评级等业务的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以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2、投标申请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工程)执业资格或环境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总负责人可以与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兼任;(2)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无在建项目;(3)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4)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工程)执业资格或环境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5)拟派施工其他人员:须配备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岗位人员,安全员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其他人员须持有相******事务所出具的审计(财务)报告,财务不得亏损。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以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4、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五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环境治理或生态修复类项目施工业绩(含EPC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之一满足即可)。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当提供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方由施工单位担任,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到荆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理网员注册,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负责;(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4)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一服务指南一办事指南(建设工程)一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证照办理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8月24日至2024年09月13日08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3日 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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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3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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