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分公司60万吨/年环烷基特种油高压加氢装置EPC总承包一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以《关于荆门分公司60万吨/年环烷基特种油高压加氢装置及系************************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荆门分公司60万吨/年环烷基特种油高压加氢装置EPC总承包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中国石化荆门石化公司生产区域内。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448天(含设计周期)。
2.4标段合同估算金额:68087万元(不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 新建一套60万吨/年环烷基特种油高压加氢装置的详细工程设计、乙供物资采购、工程施工至机械竣工,以及配合完成投产试运、中间交工验收、交工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工作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以下资质证书:
1)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1级)及以上且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且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及以上且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1级)及以上且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及以上
即:(2)持有以下资质证书:
①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压力管道设计GC1);
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证书;
③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④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1)。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工程以下业绩:
①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20000万元);
②设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
③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的,按照承担该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联合体该专业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成员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数据、资料,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统一汇总、编制投标文件后加密、上传;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项目经理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6)联合体成员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
(7)联合体牵头人由设计成员担任,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牵头人须符合第3.1(1)、(2)①②、(4)、(5)①②、(6)项基本资格条件;
②联合体施工总承包人须符合第3.1(1)、(2)③④、(3)、(4)、(5)③、(6)项基本资格条件。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项目经理:持有工程系列高级技术职称证书,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或工程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单位);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工程EP或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设计负责人:持有工程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或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工程以下项目的个人执业业绩之一:
① 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00万元)的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②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施工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且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名称);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工程以下项目的个人执业业绩之一:
①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00万元)的施工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②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4)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名称);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工程以下项目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之一:
①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00万元);
②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元)。
(5)质量负责人持有工程系列高级技术职称证书,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单位);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工程以下项目的质量负责人执业业绩之一:
①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00万元);
②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元)。
(6)采购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工程以下项目的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之一:
①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00万元);
②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元)。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4日 17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 09 时00 分。 (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5日 09 时0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5日 09 时00 分 。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
地址:湖北省荆门市炼厂路9号;
邮编:448002;
联系人:孟凡群;
电话:0724-******;
电子邮箱:******。
9.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276号锐创中心办公楼10层;
邮编:430081;
联系人:薛烽、聂玲;
电话:027-******;
电子邮箱:******。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v3/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1.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2.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部 | ||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孟凡群 ****** | 电子邮箱 | ******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2024年10月14日